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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引誘醉酒公事員成其情婦 屢次騙財被判刑

年夜洋消息 時光: 2013-08-02起源: 信息時報

信息時報訊 (記者 魏徽徽 通信員 羅應豪) 丘某是一名國傢機關幹部,常常往飯店吃飯與老板娘曾某“日久生情”,誰料曾某不竭“借錢”,不給錢就以“抖出艷情”訛詐。丘某隻好向公安機關報警,日前,廣東省興寧市法院對該巧取豪奪罪作出一審訊決,曾某終極獲刑5年,並處分金5萬元。

飯店老板娘搭上公事員

1998年,37歲的曾某在興寧市開瞭一間飯店,生意做得還不錯,在某國傢機打開班擔負科長的丘某就是她的熟客之一。某天,丘某到曾某的飯店吃飯,喝得酩酊酣醉睡著瞭。丘某醒來後,沒想到老板娘曾某排闥而進,坐在瞭丘某的年夜腿上。自此之後,丘某和曾某兩人便鬼鬼祟祟地堅持著不合法的男女關系。直到2000年,兩人“地下情”才終結。

2000年春節,曾某打德律風給丘某借1000元過年,丘某念及舊日“情分”把錢借給瞭曾某。到瞭2003年8月,曾某再次跟丘某借錢,經不住軟磨硬泡,丘某又給她2600元。2005年1月,曾某稱想往東莞開飯館,要跟丘某借5000元,她還拋出“殺手鐧”:假如丘某不願借錢,她便把兩人曾偷情的事給抖出往。

到瞭2006年,曾某開端直接到丘某下班的辦公室裡跟他要錢,這不時刻刻讓丘某感到如履薄冰、芒刺在背。

無盡頭貪欲畢生陷樊籠

經查,從2003年至2013年,曾某前前後後分十幾回從丘某手中拿走瞭8萬多元,丘某有幾回都不得不先從伴侶劉某處借錢給曾某。

2013年3月29日,曾某又索要5000元,丘某終於忍辱負重,往到派出所報警。當天午時12點,丘某假意叫曾某來取錢,曾某被喬裝蹲守的平易近警逮個正著。

面臨審判,曾某交接瞭巧取豪奪的犯法現實,她坦言:之所以這般有備無患地屢屢訛詐丘某勝利,恰是捉住瞭丘某礙於傢庭名聲,不敢聲張的心思。但讓她沒有想到的是,她無盡頭的貪欲卻使本身身陷樊籠。

日前,興寧法院對這起時光跨度長達10年的巧取豪奪案作出一審訊決,依法判處曾某有期徒刑5年,並處分金國民幣5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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